《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2021年1月4日废止,引起了广泛讨论,其核心内容如下:
(1)、污水处理厂应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承担处理处置责任,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2)、污水处理厂以贮存(即不处理处置)为目的将污泥运出厂界的,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
(3)、建立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污泥运输、实施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部:取消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的强制要求
条文中最引起关注的就是含水率50%这个规定,也是争议很多的规定。现在文件废止,大家开始关注,是不是污水厂的污泥可以不脱水外运、可以不脱水到60%以下再外运?污水厂的污泥到底该怎么管?
首先,肯定不能随便外运,肯定会更严格、更规范!污泥处理处置不分家,处置路径决定处理方法,污泥最终的归宿决定如何进行处理。
今天,我们试着梳理一些法律、规范文件,看污水厂的污泥到底该怎么折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一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标准,并对污泥的去向等进行记录。
第八十八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对污泥去向等未进行记录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法律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但是法律没说什么标准。”
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4.3.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表5的规定。
4.3.2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 80%。
4.3.3 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处理时,应达到安全填埋的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4.3.4 处理后的污泥农用时,其污染物含量应满足表 6 的要求(主要是重金属的要求)。其适用条件须符合 GB4284 的有关规定。
“法律说,要满足国家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算是很正经的一个标准了,虽然污泥稳定化的方法还有很多没有列出来,但是要进行稳定化处理是必须的!”